昌都市芒康县嘎托村因达贡泥石流治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21:***:***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83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21:***:***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2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 昌都市芒康县嘎托村因达贡泥石流治理项目(二次招标),接招标人通知,项目工期时间由原来的180日历天变更为150日历天,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开评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