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溪路学校周边空地环境提升工程、裕溪路学校南侧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裕溪路学校南侧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裕溪路学校周边空地环境提升工程、裕溪路学校南侧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请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部分专业配套人员为学校任命委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均由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2)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及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专业配套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
2、请问:***,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及人员奖项、荣誉要求:“注:(3)如为设计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出设计内容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合同扫描件体现出设计内容,该设计内容有无要求?
答:***计内容为工程设计即可,具体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楼7楼
联 系 人:***
电 话:***-****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 ******限公司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附件:*** 补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