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铜共建印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莞铜共建印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信息为:***、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表:***.2.4(5)条1、企业信用 (0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附件A:***:***、分值:***。3、二、投标总价得分(60分)。4、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 100。现更正为:***、企业信用 (0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分)×(0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2、分值:***。3、二、投标总价得分(65分)。4、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5)-P×K× 100。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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