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cs]****-2
二、项目名称:***(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6号 | 1,970,000.00元 | 97.6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服务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 车辆驾驶服务及内勤工作服务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一年 | 年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1,9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钟志远 、 陈一平 |
评审专家: | 王小凡 、 陈成宗 、 黄靖 、 郝燕 、 邹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两年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的80%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0万元 ],0.45%;(**0万元 ,**0万元 ],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限公司 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限公司 ;?账号:********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4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嘉豪
电话:***-****、****
厦门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