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河道管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购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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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8栋1单元1403 | 4,230,367.11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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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限公司 | 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1栋5层501号 | 3,628,241.84元 |
合同包1(南区(不含中和片区)):
服务类(四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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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南区(不含中和片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本项目一采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采购包一合同期限:*******-**-**日起至包二合同期限届满日止(仅限于对包一合同期的界定,与包二实际履约情况无关)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4,230,367.11 |
合同包2(西区(部分)):
服务类(四川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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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西区(部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3,628,241.84 |
戴常军、罗翠琴、向冬梅、郑艳、李明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作为计算结果,再下浮35%收取(包干价)(举例:*****0万元 /年,则本次服务费为(100*1.5%+400*0.8%+400*0.45%)*(1-20%)*(1-35%)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万元 。收取对象:***。
合同包2:**4万元 。收取对象:***。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6484[2024]00160];
2.预算金额:*******.00元/年;最高限价:*******.00元/年;
3.预算品目:*******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4.采购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5.采购包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2中相关条款要求,四 ******限公司 采购包1中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故在本包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
地址:***区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0楼10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