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耀石湾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第2次招标)澄清修改文件(第02号)
星耀石湾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第2次招标)(项目编号:***(CC)WZ0027)澄清修改文件(第02号)
项目编号:***(CC)WZ0027
项目名称:***(第2次招标)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日
原定开标时间:****-**-**日 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第42页“类似工程业绩”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完成过的市政公用**0万元 或以上的(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每项得0.2分,最高得1 分。【本项最高得1分】 |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完成过的市政公用**0万元 或以上的(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每项得0.2分,最高得1 分。【本项最高得1分】 |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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