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83718-****
二、项目名称:***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1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00元 | ******限公司 | 上海市 | 93.2 |
2 | 中医五诊仪 | ****.00元 | 上 ******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 | 90.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飞利浦 | 1 | ****.00 | Affiniti30 |
2 | 中医五诊仪 | 中医五诊仪 | 海恩达 | 1 | ****.00 | YKYL1202-7C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伟,符争辉,徐光铮,张金城,严壮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推荐理由:***,包1:*********限公司 综合评审总得分最高,其综合评审总得分为93.2分,故推荐 ******限公司 作为包1的第一中标人;包2:*********限公司 综合评审总得分最高,其综合评审总得分为90.4分,故推荐上 ******限公司 作为包2的第一中标人。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领取其相关评审信息及未中标信息的书面资料。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 1 ****-**-**日附件信息:
280.8K
附件信息: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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