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2024年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日 11:***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0-****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前进路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南城新华路7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996 |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阳市2024年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 18:***|发布单位:*********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枣阳市2024年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枣政办发【2017】8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由产权人负责。此次采购从申请到分配使用均由枣阳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按政策审核把关、调整、监管。公租房落实国家政策, ******理公司 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公租房住户的档案管理有部分政府职能不 ******理公司 进行管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996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dyly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