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招标公告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一期) - 施工标 1.招标条件 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一期)已经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济审政投【2023】4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嘉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万晟 ******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1+700(县坡桥)以下段防汛路和31+700-42+948段防汛路建设。 本项目嘉祥县洙水河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1+700(县坡桥)以下段防汛路和31+700-42+948段防汛路建设。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6.3 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参与项目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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