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A3311011160014781001001]

浙江 2024-04-30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A********001001]

项目名称: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402-33****-**-**-846491

招标人: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址:***、602、603室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经济开发区剑川大道以东区块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交通标识标线提升、围墙绿化美化、街头绿地优化整治、临时停车场建设以及边角区块改造等内容。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5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三)其他:***.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3.10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内容、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经济开发区剑川大道以东区块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交通标识标线提升、围墙绿化美化、街头绿地优化整治、临时停车场建设以及边角区块改造等内容。

招标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经济开发区剑川大道以东区块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交通标识标线提升、围墙绿化美化、街头绿地优化整治、临时停车场建设以及边角区块改造等内容。

标段(包)划分: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经济开发区剑川大道以东区块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交通标识标线提升、围墙绿化美化、街头绿地优化整治、临时停车场建设以及边角区块改造等内容。

标段(包)名称: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A********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5,33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获取方法:****-**-**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lishui.****.cn/)”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zj.****.cn/***交易网https://lishui.****.cn

行政监督机构:

建设局

电话:

0578-****

信息来源:

***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