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中建敦谊小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建敦谊小学设备采购 | ||
品目 | A****-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日 14:***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8 |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区治大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8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A1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淑军:****808 |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中建敦谊小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0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中钢琴、画车、CD播放器产品的规格参数要求中“德国原装进口名牌”或“进口”或“名牌”的字样。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其它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88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85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888
电子邮箱:****8@qq.com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