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季青医院医用耗材及试剂集约化管理服务SPD项目(01包)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四季青医院医用耗材及试剂集约化管理服务SPD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综合医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四季青医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日 1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臧妍、梁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01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四季青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臧妍、梁潇010-****、0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0I051090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务SPD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总价(服务费比例)为每年度服务费比例,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费,每年度配送服务费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8%(扣除国家带量采购产品的结算金额)。变更为:*投标总价(服务费比例)为每年度投标人基于其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收取供应商配送服务费比例【每年度配送服务费比例不得超过其当年配送的医用耗材结算金额的 8%(扣除国家带量采购产品的结算金额)】+投标人向第2包试剂中标配送商收取医用试剂智慧物流平台年度服务费比例(每年不高于北京四季青医院医用试剂配送供应总额的3%)。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梁潇01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潇
电 话:***-****、01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