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公开招标][材料设备]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2024-2;LBGZ[2024]028-ZC018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2、更正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LBGZ[2024]028-ZC018-3 | 合计人工造林2805亩 | ******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新华西路豫灵金矿家属楼7街坊154栋201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 复重点项目三标段 | 合计人工造林2805亩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
因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三标段)中标单 ******限公司 放弃对此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顺延排序第二的中标候 ******限公司 为中标单位。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变更公告在《***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名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323,机构代码证:****MA9NL2MT14
4、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三标段31928元。
四、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877
地址:***
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95
地址:***
divDS_3095f47b_f3e1_47ab_80a1_579120a3694a 456.****89453 ****** ****833
[LBGZ[2024]028-ZC018-3]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三标段.SM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