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2024-05-0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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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
品目

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采购人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原市 西吉县公告时间****-**-**日 19点19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0:*******-**-** 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网;宁***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0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正国
项目联系电话****252
采购人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879
代理机构名称 ******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5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GY)000726

项目编号:***—2024-XJCG15

项目名称:***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1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文件要求,自 2022 年9 月 1 日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供应商,各级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为其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此类供应商投标时应将宁***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0:***:*******-**-** 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87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25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详细技术参数.docx

代理机构 :*********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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