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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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003003 | ||||||||||||||||||||||||||||||||||||||||
招标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二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项目名称:***、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二次 2.3建设地点:***.4建设内容:***.51公里,新建挡水墙4.72公里,堤坡防护5.0公里;新建分洪闸2座、分洪口门4座,新建退洪闸3座,改建巡堤路16.0公里。 2.5监理周期:*** 2.2 招标范围:***、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 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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