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期)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期) - 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1.招标条件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期)已经 乐陵市水利局以“ 乐水字〔2023〕100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 ******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铁营-花园涝洼区排涝提升,包括排涝泵站、防汛路、阻水危桥改建等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跟踪审计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3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5.4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5跟踪审计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19:***:***~****-**-** 19:***:***(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标文件。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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