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移动警务终端租用服务(GTADA3G****)更正公告(一)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移动警务终端租用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宁铁路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工,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南宁铁路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黎工,梁工 联系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预算金额”原为:“**3万元 ”,现更正为:“**7万元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最高限价”原为:“**3万元 ”,现更正为:“**7万元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八)投标无效的情形”中“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第3小点原为:“(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发生负偏离达 9 项(含)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现更正为:“(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发生负偏离达4 项(含)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2)实施方案分(满分25分)”第三档原为:“三档(30分):……”,现更正为:“三档(25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3、售后服务分”第四档原为:“四档(30分):……”,现更正为:“四档(27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
地 址:***厦D区六层D607
联系方式:***,梁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