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儿童乐园(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儿童乐园(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004
本项目于****-**-**日上午8:***【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号宝龙广场三楼(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由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6楼)评审,抽取的K值为9.50 %,评标基准价****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连城大酒店3号楼四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兴鹏****895、****870
二、招标项目名称:***(一期)-儿童乐园(二次招标)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入围评审的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排序 | 信用 系数 | 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元) | 排序 |
1 | 中工 ******限公司 | **** | 1 | 0.9995 | **** | 1 |
2 | ******限公司 | **** | 2 | 0.9997 | **** | 2 |
3 | 福 ******限公司 | **** | 3 | 1.0000 | **** | 3 |
4 | 福 ******限公司 | **** | 4 | 0.9999 | **** | 4 |
五、否决投标情况:*********任公司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1.8条款,否决其投标; ******限公司 填报的本项目的关键点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8条款,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七、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号:***********;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投标报价:****元(其中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元,甲供材料费0元);
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还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运动场地还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 ****** 8、《体育用人造草》GB/T2 ****** 9、《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6部分:***》GB/T 2 ****** 6-2020、《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GB/T1 ****** 0、《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等国家、地方最新标准、要求。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发布中标通知书。
监督部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树宏、刘炳辉、石森泉、林巧儿。
公示时间:****-**-**日至****-**-**日。
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限公司
日期:****-**-**日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