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0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台山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根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以及《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等相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办法,分析计算2024年台山市响水潭水库灌区、山耳灌区以及台山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农业用水量与灌溉水效率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工作。提交成果主要包括:***算分析成果报告。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要求指导各典型灌区选取典型片区作典型分析,在对样点灌区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工程状况和管理水平各选择相应数量的样点灌区开展分析测算工作。各样点灌区中综合考虑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田规格、地形、土地平整程度、土壤类型、灌溉制度与方法、地下水埋深等方面的因素,再分别选择典型田块观测,对于播种面积超过灌区总播种面积10%以上的作物种类,须分别选择典型田块。收集整理典型灌区灌溉资料。 2.为便于观测,在山耳灌区渠首安装1宗自动计量设施; 3.选好典型片区后,在灌水期内技术支撑单位需要指导各灌区管理人员以及灌溉用水观测人员开展观测工作。 4.根据灌区观测数据进行审核校对。 5.测算年度结束后,编制《2024年台山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成果符合有关文件规范要求及满足水利部门报批要求。 6. 协助完成省市有关部门对台山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检查及考评、复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工作流程 根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选择2个样点灌区(1宗中型灌区、1宗小型灌区),安装和维护量水设施建设,安排监测人员对样点灌区数据进行釆集,并对所釆集的数据进行审核校对,对样点灌区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复核,将复核后数据定期报江门市水利局。 2.样点灌区工作 落实观测人员,负责样点灌区末级渠道和典型田块的选择,根据测算工作方案指定的方法和统一表格,以日历年为时段,跟踪灌区及该区域的作物常年灌溉用水过程,观测记录灌区全年毛灌溉用水总量、灌区作物种类数、各种作物实灌面积;同时在灌区内选择1~3个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作测点,观测记录各种作物实灌面积和实际灌溉定额等数据。细化观测记录各种作物实灌面积和实际净灌溉定额等数据。定期将观测数据以及原始记录表、照片、图片汇总整理,完成《灌区基本信息调查表》、《灌区作物与田间灌溉情况调查表》、《灌区典型田块灌溉记录表》填报工作。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901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 ¥250,000元 |
金额说明 |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本项目预算按工日费用结合实际工作量计算,并参考财政有关规定、目前市场调查价格,根据水利部的相关文件和水利厅要求的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测算本项目工作经费。本项目服务费主要由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经费、自动计量设施采购安装费、样点灌区典型测算工作费、测算成果审查费等组成。 经计算,**5万元 (大写:**伍万元 整),具体计算过程详见《2024年度台山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服务费计算书》。本次**5万元 (大写:***),该服务费包括安装量水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经费、样点灌区典型测算工作费、测算成果审查费等。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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