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GECT及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原中标单 ******限公司 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19,000.00元(大写:***),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更正为:***,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更正为:***。废标原因为:*********限公司 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万元),更正为:***.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即内江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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