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5:***:***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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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3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建设地点林周县江热夏乡江热夏村更正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拉萨市林周县更正为:***;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经济专家专家1人更正为2人;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3分,本项最高得3分。更正为:***3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合理性中的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比较:***> 10% 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幅度 1 %以上的, 有一项扣 0.1分,最多扣 5 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更正为:***> 10% 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幅度 1 %以上的, 有一项扣 0.01分,最多扣 5 分;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限公司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