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95,479.2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补遗发布如下: 补遗一:***.5 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65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修改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20〕7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建管〔2021〕211号)、渝人社发〔2022〕5号、渝人社发〔2022〕45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00000/0105/20****-**-**500e5a81ec170649b185d8a0be7011cb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