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用于航空排放计算的民航数据测试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用于航空排放计算的民航数据测试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日 10:***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721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双虹桥街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基金项目的研究需求,需要获取用于航空排放精确计算的民航机载记录器(QAR)记录的飞行参数数据,并提供数据的测试与处理服务,最后提供可支撑航空排放计算研究的3Dgrid、xls、csv等格式的数据信息文件;同时需要检索并定位研究范围内民航安全事件信息数据(空中颠簸、风切变、发动机相关等事件标签),便于分析或排除天气,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异常数据对整体研究建模的干扰;故申请采购该项民航数据测试服务。具体的测试数据如下:***)2019、2022、2023年1月、4月、7月和10月每月的第10-16天共84天,北京首都,北京大兴等十个机场的国际航班QAR数据用于建模;2)2018和2019年1月、4月、7月和10月每月的第10-16天,所有国际航班与主要国内航班总共56天的QAR数据,用于模型初步测试;3)将2022年1月、4月、7月和10月每月的第10-16天,所有国际航班与主要国内航班共28天的QAR数据用于优化与深入测试,将模型放入平台用2024年1月、4月、7月和10月的每月第10-16天,共28天数据用于测试的优化与深入验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全行业级别的QAR数据,经调研,拥有全行业QAR数据并具备这些数据测试分析技术的,目前只有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科院”),而其他供应商(例如各航司)的数据均不全、不具备全行业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航科院设有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使用并运维(目前唯一批准)的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基站,并负责全行业民航飞行数据的收集、监控、分析及统计,承担飞行数据的国际合作项目,为民航企事业单位等提供飞行数据服务,是可完成本研究民航数据测试服务的唯一供应商。另外,所需的民航安全事件信息数据也处于该基站中,航科院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安全性,以及行业公信力。
综上所述,航科院是目前具有全行业QAR数据并具备这些数据测试分析技术的唯一供应商,为了保证本研究的有效性以及对全行业数据的覆盖性,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本采购,本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特此说明。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721
传 真:/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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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5 KB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dyly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