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南坪镇卫生院妇科医学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南坪镇卫生院妇科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号源创客12号楼D08号
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产后康复仪 | 湖南善德医疗 | SD-HL-CK-1 | 1 | 3 ****** 00 |
2 | 智能艾灸治疗仪 | 翔宇医疗 | XY-HGJ-II | 1 | 3 ****** 00 |
3 | 骨盆臀腹气压治疗仪 | 翔宇医疗 | XY-K-WIC-3B | 1 | 4 ****** 00 |
4 | 肌电生物反馈训练系统 | 翔宇医疗 | XY-K-JDSW-IV | 1 | 9 ****** 00 |
5 | 熏蒸治疗机 | 翔宇医疗 | HYZ-IIA | 1 | 2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花继平、张仁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8:***-11:***,下午 14:***-17:***,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707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cdf062fb-0d00-11ef-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