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交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交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SQT****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设已移交的智能交通内场及前端软硬件系统。 服务要求:***步更新;开展所有智能交通设备的日常巡检及故障登记、分析工作;开展已过质保期的智能交通设备的维修、更换、管养工作等。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组长)、徐林飞、孟庆峰、纵兆亚、王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96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96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提交备案
提交人:***
******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感谢。
提交时间:***
****-**-** 14:***:***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2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 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 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