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病理科及中医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 联系人:***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名 ******限公司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名称:***、病理科及中医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编号:***-2024-13 |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 1包 名称:*********限公司 地址:*** 2包 名称:*********限公司 地址:***厂房 201-1 5包 名称:*********限公司 地址:***19-18 号 6包 名称:*********限公司 地址:***-2 号 408 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1包:*** 3 ****** 5元 2包:*** 32 ****** 0元 5包:*** 12 ****** 0元 6包:*** 1 ****** 0元 |
评审专家名单 | 毛诗海(1包、2包 采购人代表)龚少荣(组长)丁伟崔清明陈玉建 张剑波(5包 采购人代表) 董青阳(6包 采购人代表)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采购)日期 | ****-**-**日 |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 ****-**-**日 |
公告期限 | ****-**-**日-****-**-**日 |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17:***,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平台”(www.****.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ahtba.****.cn)、(chinabidding.****.cn)、***服务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