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维护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 2024-05-0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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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维护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单元202室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P6MPB36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管理维护。

服务要求:***、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评标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蒋少明、唐成福、季春达

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质疑联系人:***:***-****

地址:***-65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邮箱:****86@qq.com

质疑联系人:***:***-**** 传真:***-****

地址:***

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龙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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