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 ******限公司 ****** 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黄山 ******限公司 ****** 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限公司 ****** 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投标供应商须在屯溪区、高新区、汤口镇设有直营服务点或与上述区域内的服务商有服务合作协议。注:①直营服务点和服务商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四轮定位、动平衡、补胎的能力(提供四轮定位、动平衡、补胎设备照片);②直营服务点和服务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备案制证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签订服务商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协议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此资格设置不合理。
答:***、动平衡、补胎服务,车型主要为营运车辆,且前述活动属于汽车维修范畴,故要求直营服务点和服务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备案制证书)。
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修改为:***、高新区、汤口镇设有直营服务点或与上述区域内的服务商有服务合作协议。①直营服务点和服务商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四轮定位、动平衡、补胎的能力(提供四轮定位、动平衡、补胎设备照片);②直营服务点和服务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备案制证书);③签订服务商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协议书。
注:***(直营服务点满足以上要求)或投标时提供承诺:***,服务商满足以上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报价要求中设置了“轮胎参考品牌:***、双钱、佳通、米其林、三角、朝阳”且在在评分办法中明确要求“参考的轮胎品牌(正新、双钱、佳通、米其林、三角、朝阳)之中,所有型号的轮胎选择其中唯-一个品牌投标的得5分,采用二个品牌及以上投标的得2分”此品牌要求设置不合理。
答:***况(5分)修改为:***,所有型号的轮胎选择其中唯一一个品牌投标的得5分,采用二个品牌及以上投标的得2分。
3、本次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供货及服务方案(12分) 质量保证措施(8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美誉度(5分),均为主观评分项,分值高达35分。设置如此高的主观评价分值,极容易出现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性的违规结果!目前三个主观评分项设置的评审内容大多是重复或雷同的。
答:***。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修改为:****-**-**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