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限公司 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提升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011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规划编制范围:***,西片区范围:***,南至南环路,东至绿云路,西至方顺路,用地面积约为21.69平方公里。东片区范围:***:***,南至铁磁路,东至县界,西至磁河大道,用地面积约为16.99平方公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
(3)服务质量要求:***、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4)标段划分:***。
(5)合同履行期限:***。
三、中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牵头人)
洛阳市规划建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地址:***10-15层(牵头人)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磊山、吴亚启、陈光明、何为、郭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 址:***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2608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