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宁水发【2023】10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强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43km²。其主要措施包括坡改梯33.75hm²,田间道路2.03km,新建排灌沟渠1.01km,蓄水池2座,沉沙池2座,实施保土耕作面积为276.94hm²;实施封育治理面积 ****** 62hm²,疏林补植6.94万株,封禁碑4块。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9万元 ;
2.4 计划工期:***;
2.5 标段划分:***。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91hm²,田间道路1.075km,新建排灌沟渠0.537km,蓄水池2座,沉沙池2座;实施封育治理面积754.06hm²,封禁碑2块;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84hm²,田间道路 0.95km,新建排灌沟渠 0.475km; 实施封育治理面积678.56hm²,封禁碑2块;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项目宁强县八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不良记录,且无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土保持施工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凡未在陕西省行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cn)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 年4月3日00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日00时00分起至****-**-**日00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并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9.其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C座11层
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