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9线(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627]YX[CS]****
二、项目名称:***(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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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5层05办公号房-2(自贸试验区内) | 976,757.00元 | 88.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国道319线(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
货物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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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路灯 | 国道319线(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 | 详见投标文件 | 国道319线(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以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为准 | 1 | 项 | 976,757.0000 | 976,75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挺 |
评审专家: | 蔡明溪 、 陈文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0万元 部分按1.1%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国道319线(南靖县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一期):**1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0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13号店上花园1幢3单元2113室
联系方式:****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764
福建省誉信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