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 ******限公司 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段站前工程施工JJZQ-7标段二分部
响应截止时间:****-**-** 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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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01
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8
第三章评审办法2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53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55
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58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 )
1.竞争性谈判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编号:********* )采购拌合站商品混凝土,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1:***-01
物资名称:***:***,数量:***³;C25,数量:***³;C30,数量:***³;C35,数量:***³(具体规格见竞争性谈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以及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
包件售价:***-01包件售价0元。
2.项目概况
珠肇高铁JJZQ-7标二分部主要承担回龙特大桥、高明梁场和区间路基工程等施工任务。其中,回龙特大桥分左右线先下穿上跨越行广湛高铁桥梁后再合修与广湛高铁桥梁并行;高明梁场预制标段内72榀双线箱梁和169榀单线箱梁。回龙特大桥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境内,高明梁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成境内。
回龙特大桥左线施工里程起点为DK84+987.585,终点为DK88+378.73,桥梁全长3.391km,桥梁含现浇简支箱梁15榀,连续箱梁2联(60+100+60m,44+74+45m),道岔连续箱梁4联(2-6×32m,27+2×30+34+50+34m,4×32+48+32m)。右线施工里程起点为YDK84+853.358,终点为YDK88+362.935,桥梁全长3.509km,连续箱梁2联(60+100+60m,44+72+72++42m),道岔连续箱梁4联(2-6×32m,33+3×34+50+34m,4×32+48+32m)。区间路基施工里程起点为DK84+859.78,终点为DK84+987.585,路基长度0.128km。填筑土石方约1.5万方。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竞标人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资格审查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商务平台(www.****.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
4.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竞标人:***,从***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拟竞物资进行“响应” “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3竞标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竞争性谈判人指定账户:
全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经理部
帐 号:********
开 户 ******限公司 广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单须注明:***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4潜在竞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日9:***(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发送至竞争性谈判人指定的电子邮件(****7&qq.com),竞争性谈判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竞标人在***商务平台(www.****.com)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现场递交:*******-**-**日上午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平台上传:******商务平台(www.****.com),截止时间同上。(请各竞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5.2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00分(即投标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5.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
5.5开标结束直接进入谈判环节,谈判结束后竞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在***采购平台上进行二次报价,未在网上二次报价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5.6投标人应保证书面递交的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的文件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①***商务平台:***://www.****.com
②***服务平台:***://www.****.com
③中铁 ******限公司 :***://3gs.****.cn/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采购项目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地 址:*********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联系人:***
电话:****656
****-**-**日
附表1:***:
包件号SPHNT-0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 名称 | 采购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 保证金 |
1 | SP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5000 |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限公司 | 1.营业范围要求:***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相关证件、生产资质或经营范围,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采购物资生产、供应、服务能力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满足本项目竞谈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0万元 人民币,竞价人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项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竞价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在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 ******限公司 、 ******限公司 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7.其他要求:***,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必须能开具国家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0 | 1万 |
C25 | 10000 | |||||||||
C30 | 4000 | |||||||||
C35 | 1000 |
附表2:***
竞标申请表
竞争性谈判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必填) | ||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2.申请竞标包件: 3.其它说明: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竞争性谈判编号 | ZTQJSGS ****** |
1.1.3 | 采购人 | ******限公司 |
1.1.5 | 建设项目名称 |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1.3.1 | 竞争性谈判内容 | 商品混凝土 |
1.4.1 | 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1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竞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8)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 ******限公司 、 ******限公司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因存在不良行 ******限公司 列入重点监控合作方名单的; |
1.9.1 | 竞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竞标人提出问题或疑问的截止时间 | ****-**-**日9时00分前 |
1.9.3 | 采购人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澄清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前 文件发送方式:***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2.1 | 竞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或澄清的时间 | ****-**-**日9时00分前 文件发送方式:***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
3.4.1 | 谈判保证金 |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拒绝投标处理) 2. 投标保证金要求一包一打,投标多个包件的要根据包件分开汇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商品混凝土SPHNT-01 1万元/包件 3. 投标人应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 全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 开户 ******限公司 广州分行营业部 注明:***证金; 保证金退款函请邮寄到招标人处 |
3.5.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3年 |
3.5.6 |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型物资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3年 |
3.5.6 | 新型物资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
3.5.9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 | 诉讼、仲裁:*** 行贿犯罪记录:*** |
3.5.10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标函、授权委托书、竞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3.6.4 | 报价文件份数 | 1正2副,另加一份U盘电子文档 |
3.6.5 | 装订要求 | 报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4 | 封套上写明 | 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和竞标人全称,须注明“在****-**-**日9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
4.2.1 | 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时间 | ****-**-**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
4.2.2 | 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4.2.3 | 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 √否 □是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5.2 | 谈判程序 | (1)宣布会议纪律; (2)宣布采购人、谈判小组、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信息; (3)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4)唱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竞价顺序当众报价,公布竞标人名称、包件号、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逐一与竞标人进行谈判;进行二次报价,填写二次报价表; (7)竞标人、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记录人、监督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8)谈判结束。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3 技术、经济等专家确定方式:***。 |
7.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7.2.1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商务平台:***://www.****.com。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 00元以货款抵扣 履约担保的形式:***。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4 | 竞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人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竞标。 | |
1.5 | 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2.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3.2.2 | 1.材料费单价、加工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2.成本分析表应真实详列材料的组成价格。 3.商品混凝土(包件SPHNT-01)的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3.1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价为到站价; 4.其他结算说明 4.1以上包件需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4.2结算单价包含所有材料费、卸车费、税票、利润、运费等一切费用。 4.3投标货币:***。 | |
5.2 | 开标时将用4.1.2密封件之二中的报价函唱标。 | |
8.2 | 不足三家竞标人,将不予开标。 | |
其它 | 1、材料检验不合格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报标文件中《竞标物资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中规格型号顺序需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一致。 3、发票要求: 1)成交人均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结算。 2)成交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所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竞争性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物资(下称竞争性谈判物资)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竞争性谈判编号:***。
1.1.3竞争性谈判人:***。
1.1.4建设项目名称:***。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竞争性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竞争性谈判内容:***。
1.3.2竞争性谈判的技术要求:***。
1.3.3竞争性谈判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竞标人资格要求
1.4.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
(7)其他要求:***。
1.4.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4.3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竞争性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
(2)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或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竞标预备会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召开竞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本竞争性谈判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 偏离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竞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报价文件格式;
(8)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竞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竞争性谈判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竞争性谈判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七章:***。
3.2 竞标报价
3.2.1 竞标人应按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竞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2竞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竞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到站单价指物资运输到工地现场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输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
(2)综合费(或运杂费)指竞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竞争性谈判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 报价有效期
3.3.1竞标人的竞标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竞争性谈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报价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竞标人应当将谈判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中。
3.4.2竞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4.3 竞争性谈判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竞标人和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标人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竞争性谈判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竞争性谈判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4.5 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的方式递交。竞标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保证在谈判前第3个工作日前到达竞争性谈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
3.5 资格证明资料
3.5.1“竞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等材料的复印件。
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3.6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按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报价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争性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报价文件
4.1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竞标人应将装订好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同一包装袋内,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密封完好。
4.1.1密封件之一:***副本(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同一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4.1.2密封件之二:***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
4.1.3上述密封件均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竞标人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4.2.2 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地点:***。
4.2.3 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谈判小组不予受理。
4.3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4.3.2 竞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文件和到规定的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公开竞价谈判,并邀请所有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谈判程序
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2款。
6. 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竞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谈判小组针对各报价人的二次报价,按照确定的评审办法和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方式
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
7.3 履约担保
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7.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二次报价和中标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 重新竞争性谈判
所有竞标人的报价均为采购人所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将否决所有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
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价或不得向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谈判记录表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 | 竞价人 | 首次报价(元) | 二次报价(元) | 签名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
公司代表:
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竞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小组,对你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谈判小组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竞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谈判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物资品种)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项目:(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五:***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人名称)于(谈判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确定(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项目:(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物资品种)竞争性谈判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竞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 | ||
竞争性谈判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5.6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履约能力 | 对本次谈判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生产许可证 | 是否提供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 |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竞争性谈判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竞争性谈判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3.3.3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1.评标方法
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即在通过评审且经谈判的报价(二次报价),在所有的投标人中评审价格的合理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谈判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谈判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竞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竞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竞标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竞标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竞争性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5)竞争性谈判物资规格型号与谈判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物资要求的;
(6)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竞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8)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见3.3.4.2评审价的评定);
(9)其他情况:***(3.3.3)重大偏差;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
3.3.4谈判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审价的评定
(1)本次评审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谈判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竞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竞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竞价将被拒绝;
(3)报价分析:***,审查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如有,其将被拒绝;
(4)如果谈判小组在对竞标人报价修正中,竞标人修正后的价低于竞标人谈判时的价格,则以竞标人的报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竞标人最终成交,竞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竞标人不承诺,其应被拒绝;
(5)如果谈判小组在对竞标人报价修正中,竞标人修正后的报价高于竞标人谈判报价,则以竞标人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竞标人最终成交,竞标人应承诺以谈判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竞标人不承诺,其应被拒绝。
3.4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竞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谈判小组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竞标人提供所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将被废除。
3.5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拒绝
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竞标人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的。
3.6评审结果
3.6.1推荐成交候选人:***“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竞标人,按照经评审的竞标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2名的成交候选人。
3.6.2成交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核定竞标人的最大供货能力,在供货能力范围之内予以成交,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3.6.3完成评审报告:***暂行规定,对于需要向成交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成交人的确定:***,采购人应排序确定成交人。
3.7拒绝所有报价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谈判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报价,
(1)竞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竞标人少于3个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谈判小组证实竞价人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竞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竞标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竞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竞标人的报价被废除。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所有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物资的单位。
1.8“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竞争性谈判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10“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11“日”指日历日。
1.12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和相关资料的使用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知识产权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和报告
6.1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或发货前30日,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检验、测试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也不作为对抗买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异议的证据。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包装和标记
8.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物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物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运输和保险
9.1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物资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类别/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验收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制造厂和/或在现场就所供物资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备品备件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3.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外,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30%的质量保证金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70%;合同封闭后180天内支付质保金。
14.保证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日或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物资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物资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物资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4.6卖方保证,若在合同履约中发生不良行为,接受买方 ******限公司 的相关规定对卖方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14.7 如果成交人的供货能力不足,影响项目正常施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把包件部分数量调整给其他供应商。
15.质量保证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买方不为此而另行支付费用。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或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不计息付清;支付前,买方有权扣除因质量纠纷而遭受损失及支付的费用;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前述损失和费用的,卖方还应另向买方补足前述损失和费用。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5监造
15.5.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15.5.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15.5.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5.5.4监造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在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交货地点。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日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物资规格型号发生变更,买卖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有适用于变更规格型号的,采用该规格型号的出厂单价;
(2)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无适用于变更规格型号,但有类似规格型号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规格型号的出厂单价,由买卖双方商定变更规格型号的出厂单价;
(3)合同“订货明细表”中无适用或类似规格型号出厂单价的,可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或参考同期市场价,由买卖双方商定变更规格型号的出厂单价。
16.5追加采购金额累计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原始合同总金额的10%。
16.6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分包、转包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
17.2卖方不得转包合同物资。
18.索赔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买方要求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约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但并不排除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30日后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益。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日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误期赔偿费
19.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6、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货款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终止合同
20.1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6、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卖方所提供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且被行政 ******总公司 禁止使用或强制召回;
20.1.4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弄虚作假、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履约保证金
21.1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由买方提出完全终止合同的要求;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税费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争议的解决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26.1本合同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技术规格书;
(2)订货明细表;
(3)履约保函;
(4)廉政协议书。
27.其他
27.1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0.定义
1.5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必须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负责对买方的施工安装、日常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物资的安装指导及其它售后服务。
12.备品备件
12.2卖方提供∕不提供备品备件。(竞争性谈判人根据需要选择)
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如需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3.1上月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20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先货后款:***。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业主对甲方的工程款支付,如果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双方签订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2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
14.保证
14.3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15.质量保证
15.3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
15.5实施驻厂监造的合同物资为:。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6.7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买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卖方不得提出异议。
20.终止合同
20.1.4 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买方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
2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函。
24.争议的解决
24.1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采用向采购人法人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27.其他
27.1 施工单位是本合同的物资使用人,可以代表买方向卖方提出物资需用计划等,其向卖方出具的文件和记录与买方出具的文件和记录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2今后卖方 ******限公司 、 ******限公司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买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27.3双方确认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为合同主要义务。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
(2)、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
(3)、卖方涉嫌虚开发票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
(4)、卖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认证、入帐、抵扣发票等情形。
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若造成买方遭受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买方有权单方从卖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27.4 卖方提供虚假发票的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违约责任。
第三节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买 方 ******限公司
卖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暂定)、单价等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5000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0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4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000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
1.1 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含入模在内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生产前首次适配费、产品成本(含利润)、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质保期服务及其他所有其它费用。甲方被核定为一般计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1.2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可调整。
1.3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第二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可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供货期限,但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质量与技术标准
3.1 混凝土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3.2混凝土技术标准
3.2.1 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 ****** 2《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3.2.2 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 5 ****** 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2.3 所供应的混凝土应符合土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和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第四条 计量方法
4.1乙方应确保供货的数量。供应数量应在甲方工程数量的合理范围内,如甲方对乙方的产品数量有异议,有权随时抽检复核。
4.2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按照过磅计量与供应混凝土配合比重量换算方式进行抽检,过磅抽检数量负差在2%范围内,按送货单载明数量签收结算,否则该月混凝土方量按本月送货单累计数量乘以“抽检批的实际数量除以抽检批的送货单数量”结算。
4.3如需要以单项工程设计量进行复核时,其负差应不超过2%,否则该月混凝土方量按过磅车数方量减少比例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5.1 甲方于浇注前提前 1 天预报使用混凝土标号、用量、地点及时间至乙方。
5.2 交货地点:***。
5.3 交货方式:***。
5.4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收方、签单、卸货。《商品混凝土发货单》须做到一车一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依据,乙方填写的送货单,其内容应反映出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使用部位和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
5.5甲方在送货单上签收即为交货完毕,并以此送货单作为甲方和乙方对帐结算的依据(甲方对此单签收不视为其对乙方供应产品质量的认可)。
5.6乙方保证按订单送货,如与订单不符或乙方人员、车辆不配合甲方现场人员的工作,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7混凝土送至现场后,由甲和乙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取样,留下的试块作为产品验证的依据。
5.8甲方在商品混凝土入模前,一切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验收及提出异议
6.1 商品混凝土拌和站根据工程项目需求提出初步配合比,需提供监理方认可的第三方配合比验证报告,在配合比确认后,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不得私自改变。
6.2 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按《预拌混凝土》GB/T 14902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检验验收,并将本项目原材料检测报告及质量保证资料的交项目部存档,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原材料进行抽检。
6.3 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加强拌和站的管理,按约定配合比生产并确保计量准确。项目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计量系统进行抽查,对原材料、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搅拌时间等复核。
6.4 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当按《预拌混凝土》GB/T 14902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合物性能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相应的生产票据。
6.5 混凝土到达现场后,甲方检查复核混凝土的供货单位、强度等级,试验人员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要求对混凝土入模温度、含气量、坍落度等施工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6.6 试验人员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要求随机取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及耐久性能。
6.7 验收时间:***;验收地点:***。
6.8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6.9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省市级建筑材料监督站进行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6.10甲方指定 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
6.11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七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7.2 上月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20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7.3双方特别约定:***“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3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7.4先货后款:***。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双方签订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2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5货款支付方式:***、承兑汇票、中铁e信或建信融通等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若为票据支付方式,甲方不另外承担贴息费用。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7.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7.7本合同质保期12个月,自最后一批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终身负责。
7.7甲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账号: | ********0168 |
联系电话: | 0371-**** |
纳税人识别号: | ********22 |
7.8甲方实际付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账户:***。
账号:***
第八条 甲方义务
8.1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商品混凝土运输便道以及电、水条件。
8.2 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8.3 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
7.4 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
第九条 乙方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9.2 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9.3 乙方必须做好安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道路及周围环境、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的协调与指挥,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上派驻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和协调。乙方代表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5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物品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同意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9.7在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9.8 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在甲方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混凝土款项时,甲方可以供应水泥来用于甲方后续混凝土的生产供应及抵扣混凝土货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10.2 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3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累计逾期时间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使用要求,未将原材料复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给甲方查验,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一条中含增值税总价 3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断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6 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0.7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10.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10.9若因逾期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_1_%的违约金。
10.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0.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0.1 ******总公司 、建设单 ******限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2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相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2.3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12.4甲乙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及项目所在地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在保证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保证自身、有关关联方及其各自的权益所有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不会为了达成或履行本合同或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承诺或批准给予任何钱款、礼品或其他有价物给公职人员、合同相对方、其关联方及任何相关第三方的董事、高管、雇员、代理人或顾问。
12.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 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
12.6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12.7双方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委托或盖章,甲方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代表甲方,补充合同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导致乙方合同权利增加或义务减少的,需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生效。
12.8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纳税人识别号:********22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限公司 武隆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1367 | 账号: |
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18.竞争性谈判人名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01
项目简称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珠肇铁路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 | m³ | 5000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 工地交货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珠肇铁路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 | m³ | 10000 | |||||
珠肇铁路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 | m³ | 4000 | |||||
珠肇铁路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 | m³ | 1000 | |||||
合计 |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竞争性谈判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 商品混凝土
1.1 混凝土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1.2混凝土技术标准
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 ****** 2《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1.3质量保证
1.3.1商品混凝土原材料
1.3.1.1对水泥的要求:
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1-2009)的规定,经检验确认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1.3.1.2对骨料及其他材料的要求:
1.3.1.2.1碎石和卵石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 ****** 1)的规定。
1.3.1.2.2细骨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 ****** 1)的规定。
1.3.1.2.3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1.3.1.2.4混凝土所有外加剂应符《混凝土外加剂》(GB ****** 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 ****** 3)的质量要求。
1.3.1.2.4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 5)的规定。
1.3.1.2.5矿粉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1 ****** 8)的规定。
1.3.1.2.6骨料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在使用前保持洁净。
1.4乙方应严格按照已经验证的理论配合比下达混凝土配料通知单进行混凝土的拌制;
1.5乙方应保存混凝土出厂坍落度测试记录及搅拌单位取样部分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备查询;
1.6要求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随车指导施工,做好一切应急措施;
1.7有特殊要求混凝土配合比以甲方书面交底为准。
二、竞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竞争性谈判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生产竞争性谈判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
四、竞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竞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竞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全部货物交货验收后6个月,从全部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限公司 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7标项目部二分部
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
报价文件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01
竞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谈判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物资报价资料
7.竞标人资格申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竞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竞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他材料
1.报价函
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竞争性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竞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号)的竞标,并已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竞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
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 合价(元) | |
到站总价计(小写) | 到站总价计(大写) | |
…… | …… | …… |
本包件总计 |
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竞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竞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竞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 ******本公司 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第包件竞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4.谈判保证金
4.1谈判保证金 (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4.2谈判保证金退款函
谈判保证金退款函
致:***
我单位 ******贵公司 组织的 (竞争性谈判项目)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 的谈判保证金共计 元整(小写:¥ 元),请根据竞价文件,将未成交的谈判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财务联系人:***:
单位全称(章):
日期:
(说明:***,请各投标人认真、如实填写并盖竞价人公章,所填写账号须与实际汇款账号相同。该函原件须开标现场单独递交,不做在报价文件。如填写有误或没有递交,后果自负)。
5.资格证明资料
5.1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竞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与代码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包括能证明其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料。 |
5.2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主要参数 | 设备编号 | 数量 | 出厂日期 | 额定产能或单位时间产量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备注 |
主要检验设备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精度 | 检验内容 | 备注 |
5.3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 ****** 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制造工厂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5.6履约信用证明
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二家同类竞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5.9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竞标人名称 | |
竞标人在2022年1月~2023年12月(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 2 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 |
竞标人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月~2023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2 年内)中发生的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说明:***,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5.10 其他材料
附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竞标报价资料
6.1 竞标物资报价表
竞标人名称:***:********* 包件号:***-01
项目简称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 (万元) | 含税总价 (万元)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备注 |
珠肇铁路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详见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 m³ | 5000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 |||||||
珠肇铁路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详见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 m³ | 10000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 |||||||
珠肇铁路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详见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 m³ | 4000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 |||||||
珠肇铁路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详见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 m³ | 1000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 |||||||
总计 |
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竞标人必须按本表所列项目填写相关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
2.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3.单价为含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票制价格,运杂费仅作为投标报价分析合理性的依据,竞争性谈判人不接受运杂费发票。
6.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竞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说明:
1.按物资规格型号做成本分析表。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2.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3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规格型号不足3个的情况除外)。
3.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竞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竞标人资格声明
7.1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制造商投标的)
名称及概况:
制造商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值:
法定代表人姓名:
(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主要零部件名称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近3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
最 ******易公司 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适用于代理商竞标的)
名称及概况:
代理商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近3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物资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其他情况:***、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7.3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竞标的)
(竞争性谈判编号)
(包件号)
致:(竞争性谈判人名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委派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授权物资类别/名称及规格型号:。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投标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竞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标段施工特点以及包件交货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由货源地至交货地的保证组织、计划、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运用、人员安排、设备配备等较为详细的内容。
10.竞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应至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要求,并逐条响应。)
竞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制造商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
说明:***。
竞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12.竞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应详细说明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仓储、保管、安全使用等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
13.其他材料
13.1 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如果修正后的竞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竞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3.2保证供应承诺书
承诺函
致:
关于“中铁七局集团(竞标项目名称)” (竞标物资名称)供应,经我方慎重讨论,特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所供应的(谈判物资名称)如经项目部取样检测判定为不合格,我方承诺将于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
2、如所供应的产品连续两次出现项目部复检不合格,我方将自愿放弃合同。
3、如出现第2条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同意放弃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收到贵司或贵司委托的项目部发货通知24小时内将(谈判物资名称)运至工地现场。若连续两次或供应期内累计三次超过24小时,我方将自愿放弃合同供应及履约保证金。
5、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张,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为匡算数量,最终供货总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我方放弃调价要求。
承诺方:***(即竞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3.3竞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中国信用网信用报告、裁判网贪污受贿的截图等);
******限公司 珠肇铁路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文件ZTQJSGS2024-035.doc
信息来源:***://eproport.****.com/#/notice/notice-detail?projectId=********106&tenantId=1&indexnumbe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