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二小学分校新建项目监理服务”的澄清补遗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晋宁区晋城第二小学分校新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5项“招标公证费”。原描述为:***,按云南省司法厅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向公证机构缴纳。现修改为:***〔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此补遗通知为准。
由于本次补遗内容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故原定开标时间不变(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原谅。
注:***。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澄清补遗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1楼
联系人:***、杨倩、杨金龙
电 话:****242、0871-****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