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都江堰市二医院二期项目代建单位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55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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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期项目代建单位采购项目 | 1(个) | ¥458,000.00 | ¥458,000.00 | 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办发(2021)1号】规定,代建单位是代建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依照合同约定行使建设单位职责,并承担法定建设程序中的下列事项:***.及时设立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交项目业主确认。2.受项目业主委托,配合业主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并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相关前期报批和开工手续。3.受项目业主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程施工,协助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供货商签订相关合同并监督相关合同的实施,确保项目按照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4.开展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执行代建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对项目实时跟踪并定期向项目业主、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市发改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5.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行业职责对项目开展相关检查或核验工作。6.开展相关款项支付的申报工作,做好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财务核算、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7.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按时移交项目档案材料。8.配合处理好项目业主与参建单位之间的法律纠纷,履行《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义务及项目业主委托的其他事项。 |
合同金额:***,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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