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限公司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K]****(1)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的认真审核评定:①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未提供至少2项股权投资或投资并购投前尽职调查项目的法律服务佐证材料),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②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未提供至少2项股权投资或投资并购投前尽职调查项目的法律服务佐证材料),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③上海世一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未提供至少2名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的主办律师、未提供至少2项股权投资或投资并购投前尽职调查项目的法律服务佐证材料),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④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性审查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com
邮箱:****43@qq.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宁德市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xm.****.cn/#/notice/list-upg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