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钱坑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钱坑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于****-**-**日发布澄清变更公告
原内容为:
3.2.1投标限价范围 本项目以县发改局审批的概算建安**8万元 作为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以投标人自报结算下浮率(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14%。投标报价下浮率≤14%的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中标价作为暂定合同价,进度款的支付暂按暂定合同价进行支付。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编制并经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造价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工程结算时的主要依据。
现内容为:
3.2.1投标限价范围 本项目以县发改局审批的概算建安**8万元 作为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以投标人自报结算下浮率(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14%。投标报价下浮率≤14%的为无效报价,做无效标处理。注:***>14%,已包含执行《揭西县关于印发<揭西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揭西府办(2021)5号)文件中对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规定要求主动下降的4%。
中标价作为暂定合同价,进度款的支付暂按暂定合同价进行支付。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编制并经县财政局审核的预算造价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工程结算时的主要依据。
注意事项:***,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以澄清内容为准。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不做延期。如有异议请在****-**-**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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