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泗阳县城区垃圾“四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泗阳县城区垃圾“四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日 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宿迁泗阳李学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西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2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宿迁泗阳李学梅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1323-NJZX-G ****** 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删除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垃圾分类房设施功能需求及设备参数)中2、设备参数中“序号15监控设备”参数中“(★‘监控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所投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相关内容。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3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S2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5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