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世伟、刘树娟、王欣 | ||
总成交金额 | ¥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超、马瑛、潘竞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 |
一、项目编号:***-ZB- ****** (招标文件编号:***-ZB- ****** )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场2/3-301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 1.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供应商为本项目安排工作人员时应选择核心、稳定的专业队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2.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予以按时完成,并积极配合,如因拒不配合所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响应产品、服务中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等进行安全管理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泄密。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等造成泄密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5.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世伟、刘树娟、王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马瑛、潘竞龙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瑛、潘竞龙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cj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