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县蔡村镇月亮湾村和美乡村-吴村、施村、汪村通信管道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军福、张素文、袁国华 | ||
总成交金额 | ¥100.74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780 | ||
采购单位 | 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泾县蔡村镇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780 |
泾县蔡村镇月亮湾村和美乡村-吴村、施村、汪村通信管道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CS-****
二、项目名称:***-吴村、施村、汪村通信管道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心506室
成交金额:***(****.5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8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吴村、施村、汪村通信管道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吴村、施村、汪村通信管道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泾县蔡村镇。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道路破碎及修复、PE管敷设(DN110)18000米、PE管敷设(DN50)1200米、砌筑检查井145座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国华、张素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标准计费。
2、金额:********* 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25号,联系电话:****294、****780。***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女士
电话:****294、****780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cj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