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服务区污水排放处理项目直采公示
直接采购公示表
****-**-**日
一、采购人 | ******限公司 长兴服务区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长兴服务区污水排放处理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9.9万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2024年至2025年长兴服务区污水排放处理项目,由长兴服务区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本项目属于 10万元以下小额物品采购项目,因此项目符合浙商司〔2021〕20 号《关于印发《 ******限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之第(一)款只能向唯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拥有专属权的采购项目,或者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的。适用于直接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
五、公示期限:****-**-**日至****-**-**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限公司 浙北区域管理中心综合部
地址:***区北区
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限公司 长兴服务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18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