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10、#11泊位码头减载靠泊能力论证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山东 2024-05-1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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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10、#11泊位码头减载靠泊能力论证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西#10、#11泊位码头减载靠泊能力论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DY-****001001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预算:

30 ****** 00 元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对日照港西港区二期工程西#10、#11泊位码头减载靠泊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公示内容

邀请供应商:

中 ******限公司

公示期限:****-**-** 09:*******-**-** 09:***
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com/)发布,推送***服务平台(http://www.****.com/)、***服务平台(http://www.****.com/)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相关原因及说明:日照港西港区二期工程西#10、#11泊位码头,原设计单位为中 ******限公司 ,采购人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4】34号)第七条,减载靠泊的码头能力等级由港口经营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检测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测评估和论证,并将码头的检测评估和能力论证报告报所在地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竣工验收后未满 5 年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码头,可不进行检测评估。论证工作原则上应由原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码头能力论证报告的内容、检测评估和论证工作应按部沿海码头加固改造相关规定执行。故本次采购继续邀请中 ******限公司 提供服务。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 ******限公司 日照分公司,电话:***-****;邮箱:****01@qq.com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张浩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870

采购人地址:

/

代理机构:

山东 ******限公司 日照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马邦硕

代理联系电话:

****201

代理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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