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监测分析试剂及耗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现就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监测分析试剂及耗材采购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中心监测分析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需购买一批监测分析试剂及耗材(见附件清单)。试剂及耗材包括普通试剂、易制毒易制爆试剂、标准物质、配件等。委托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采购。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等。
(二)营业执照需包含化学实验试剂、环境监测仪器(或同等表述)的销售;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须包含本批次购买的相关化学品,不可分包。
(三)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在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满足所有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8万元 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
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货物供应,所采购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技术性能等信息要求,且不能发临期货品,标准物质需提供相应证书等。详见附件清单。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完成全部采购需求并经我单位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六、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单、资质及其他公开询价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时限要求带到评标地点参与竞争性谈判。
七、评标定标
(一)****-**-**日下午15:***,开标地点为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按照二次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如未能在供货期内交付采购需求相应货物的、发临期货品的等情况,视为虚假应标)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八、其他要求
(一)中标方应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现中标方存在虚假应标等,除取消中标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
(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监测分析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监测分析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