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分公司 吊索具探伤业务外包(二次)采购公告
( ******限公司 ******分公司 吊索具探伤业务外包(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限公司 现就 ******限公司 ******分公司 吊索具探伤业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吊钩、吊夹 | 10t以上(不含10t) | 具 | 25 |
2 | 吊钩、吊夹、卸扣、钢板夹 | 10t及以下 | 具 | 240 |
3 | 转锁 | 正面吊/起重机 | 具 | 140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按国家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吊索具探伤资质,或生产厂家授权服务站,或二级授权代理商,并可以出具设备探伤检测报告。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 ****** 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11时06分 至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采购平台(https://cg.9 ****** 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总公司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路局经营基地3号楼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日11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纬三路乌鲁木齐铁路局经营基地3号楼。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限公司
详细地址:***路局经营基地3号楼会议室。
投标联系人:***:***-**** 邮箱:****8@QQ.com
业务联系人:***:****633
***采购平台(https://cg.9 ****** cn)上发布。
******限公司
日期:****-**-**日
信息来源:***://cg.9 ****** cn/baseinfor/notice/informationShow?id=2bccec7c91af****86082add3e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