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1012-JSZC-G ****** 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3.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需包含冷冻液化气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承担气体运输服务,则投标人需提供与该运输企业的协议书,且运输企业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协议和证书)。
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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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