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岗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岗位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日 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一层评标室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一层评标室一)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戈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戈佳022-****/****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岗位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TJBC-ZF080
项目名称:***024年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岗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更好服务街域工作,现需选定一家合格供应商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进行五人的街内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从事社会救助、就业、残疾人、社保等社会工作服务,文字撰写及行政服务,人口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使用、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行政审批窗口接件、审理、档案工作。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办事处2024年编制外综合业务服务岗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TJBC-ZF080)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08@qq.com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一层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一层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