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进体系研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TZJ-202401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 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 |
2 | 报价:***(元)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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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揭榜挂帅”任务推进跟踪评估 |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揭榜挂帅”任务推进跟踪评估 | 项目完成《浙江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揭榜挂帅”推进情况年度评估报告》;编制《浙江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典型经验成果推广清单》。 | 一是组建技术支撑团队,前往各“揭榜挂帅”牵头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跟踪调研《实施方案》中“揭榜挂帅”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评估分析进展和成效,形成总结报告。二是组织开展“揭榜挂帅”任务成果验收工作,总结形成典型成果推广清单。三是定期跟踪《实施方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形成年度评估分析报告。四是定期汇总分析全省创建项目科研攻关情况,明确项目科研需求,提出工程科研攻关方向建议,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应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 (1)形成《浙江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揭榜挂帅”推进情况年度评估报告》。(2)形成《浙江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典型经验成果推广清单》。 |
2 |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研究 |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研究 | 项目完成《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和《工业化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制定关于推动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铭牌设置的相关文件;形成《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试行)年度运行总结报告》。 | 一是结合交通运输部创建示范管理办法和我省创建示范特点,以“实施方案”中培树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为目标,开展总投资5亿元以下交通建设工程品质工程评价指标研究,调研我省既有工业化基地的技术水平,研究制定《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和《工业化示范基地评价标准》,推进品质工程和工业化基地高质量建设。二是借鉴工业建筑永久性铭牌的做法,开展省内外调研,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铭牌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 (1)编制《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和《工业化示范基地评价标准》。(2)形成“关于推动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铭牌设置的相关文件” 。(3)形成《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试行)年度运行总结报告》。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卫平,许岚,张水龙,陈子健(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夏益红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 76.5 | 72.0 | 75.5 | 69.5 | 66.5 | 72.0 | 9.13 | 81.13 |
1 | 浙江公路技师学院 | 54.6 | 58.1 | 54.6 | 42.6 | 49.6 | 51.9 | 8.82 | 60.72 |
1 | 长兴 ******限公司 | 53.2 | 57.2 | 54.2 | 43.2 | 43.2 | 50.2 | 10.0 | 60.2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78.0 | 67.5 | 76.0 | 69.0 | 74.0 | 72.9 | 9.02 | 81.92 |
2 | ******限公司 | 65.0 | 66.5 | 64.0 | 67.0 | 60.0 | 64.5 | 10.0 | 74.5 |
2 | 中交公路长大桥建设 ******限公司 | 66.0 | 64.0 | 66.0 | 68.0 | 61.0 | 65.0 | 9.04 | 74.0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标项二收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1号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诚公馆1号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50、0571-****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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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进体系研究招标文件发布稿 ******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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