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二〇二四年)项目(第11标段、第14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二〇二四年)项目(第11、14标段)农田建设施工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二〇二四年)项目(第11、14标段)招标文件有表述不一致之处,现澄清如下:
1、对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附表3-7(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中“;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分)”更正为“;无技术负责人经验(0分)”。
2、本项目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为:***;内容缺项,引用强制性技术标准错误或明显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不合格。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人如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联 系人:***
电 话:****456(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电 话:****505(经本人同意公开,本人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