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9991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当地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补助及当地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
招标内容 | 东源县县道X830线曾田蒲田村至黄田清溪村段公路改造工程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
工期(交货期) | 184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至附录4)。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网址:***://215.****.219:***/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1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215.****.219:***/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09:***:*** 开标地点:***(东源县县城建设一路)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东源县公路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 ******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河源市永福西路279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源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62-**** |
发布责任人 | 河 ******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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