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州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更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四川省眉州监狱(单位名称) 的 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更正为: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四川省眉州监狱(单位名称) 的罪犯配餐中心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采购品目:***;
采购监督机构:***,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028-****
联系地址:***。
采购计划号:********0512[2024]0376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0万元 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0万元 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7万元 ;最高限价:**7万元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任公司
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394/****7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394/****770
******任公司
****-**-**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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