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郎溪县 ******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 ******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CS-****
二、项目名称:*********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驰远创业园C918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 服务范围:*********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共9项主要内容,分别为:***、项目区全域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航拍、项目区全域1∶2000比例尺竣工图实测、粮食产能提升等三类指标的摸排与分析、实地调查与评定区划定、取样检测、核定材料编制、备案入库、指标入库后相关交易与利用。要求成果内容为备案申请和备案项目明细表、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表、项目图件(项目竣工图、耕地质量等别图、变更后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组长)、章利民、李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取标准;金额343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387。***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 地址:***)。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387 ****1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郎溪县 ****** 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限公司
提交时间:
****-**-** 1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 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公告.pdf